房企在对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什么税率(11%,10%,9%,6%)来计算不含税收入作为计算预计毛利的基础?

2019-05-27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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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销售的增值税税率在1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是11%,18年5月1日至19年3月31日为10%,19年4月1日下调为9%。新项目在18年的预收款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算预计毛利是按照什么税率计算不含税收入?(截止到汇算清缴时尚未完工交付)

如果汇算清缴日在19年4月1日以后,则应该按照9%的税率来计算18年预收款的不含税收入。因为18年的预收款,在可以预计的未来,适应的增值税税率是9%,尽管有观点认为9%的税率迟早会调整到6%。应该以可以预计的增值税适应税率来计算作为计算预计毛利的收入。这个是以9%税率计算不含税收入的根本原因。

 如果18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预收款按照11%的税率计算不含税收入、1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的预收款按照10%的税率来计算不含税收入,则待按照会计准则将上述预收款确认为收入时,会出现这样的后果: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与之前计算预计毛利的收入有差异,尽管这个差异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在技术层面上调整。这个是以9%计算不含税收入的另一个原因。

文章来源: 李龙地产财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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