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2019-05-09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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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是图书批发企业,2018年2月的时候销售了一批书籍,因为之前图书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的这一优惠到期且没有出新文件,公司就这个业务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还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吗?

答:纳税人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规定:按照本通知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凡在接到本通知以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文章来源:浙江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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