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锁计”难逃纳税义务

2016-04-18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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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俺缴税?俺从开业还没有谁敢跟俺要一分钱的税呢;把门反锁喽,看你们能怎么样!”近日,东营市市区国税局西城分局的4名税务干部在清理个体税收漏征漏管户的过程中,竟被一名不懂税法的个体户王某反锁在商店里。

  王某夫妻二人从今年1月起开始在东营市西城某商业街经营厨卫用具。这对夫妻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不强,开业后没有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申报缴纳税款。6月12日,税务干部来到王某夫妇店内,依法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和税务检查证后,要求查看他们的账务资料,但是夫妻二人非但拒绝配合检查,反而对执法人员大吵大叫,当众撕毁涉税账务资料,接着将税务干部反锁在店内,引来许多市民围观。

  无奈之下,税务干部拨打了110电话。王某见状,在民警赶到之前打开了店门。但是,民警走后,夫妻二人再度上演“反锁计”,把自己锁在店中,企图一拖了事。从上午10点多一直到下午两点半,他们不吃不喝,还打电话请来说客,想通过熟人说情来逃避纳税义务。王某在屋里叫嚣:“俺不懂法,所以也没有犯法这么一说,况且俺早找熟人打听了,俺连税务登记证都没办,咋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税务干部依法对王某下达了《税务事项通知书》,参照当地同类行业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其从经营月份起补缴3000元应纳税款,下午3点前缴纳,逾期将依法实施税收保全措施。

  面对大门紧锁的王某,税务干部保持了足够的细致和耐心,对他们讲解政策,晓以利害,现场讲解政策,讲明道理,引起了围观市民和周围其他个体业户的共鸣,“这个税合情合理合法,应该赶紧缴上!”在下午两点四十分,在税务人员的说服教育和周围业户、群众的舆论压力下,王某夫妇打开店门,依法如数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并在次日到市区国税局西城分局向税务人员赔礼道歉,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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