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通行费如何做账?怎么计算抵扣?如何填报?

2017-10-14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1771 点击收藏
关键词:

近期,有小伙伴询问:

可否讲些关于高速公路收费票据如何填报申请抵扣增值税的流程?

今天申税小微就汇总了相关内容,跟大家分享一下。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计算抵扣;

其中,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二、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政策解读


这份通知涉及三个问题——

1、哪些高速公路发票能抵扣?

通行费发票是有划分为财政部监制和国税监制,因此要看清是什么部门监制的,才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抵扣。

注意:地税机关监制的发票使用截至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以后必须取得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方能使用以上方法抵扣。

因此,目前能够抵扣的通行费发票只有国税监制的,不要错把财政部的票据作为可抵扣的范围,那可是有税务风险的。到底是财政部票据还是国税监制,在发票上是会明确盖章的。 

2、如何计算抵扣金额?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为什么第一个公式税率是3%呢?

参考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当前正在运行的高速公路都是2016年4月30日之前开工的)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执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通知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案 例


甲企业是一家运输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日常业务中取得较多的通行费票据。2016年6月,甲企业取得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税务机关监制)10.3万元,取得其他公路通行费票据(税务机关监制)8.4万元。

问题:甲企业如何根据通行费票据抵扣进项税?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10.3/(1+3%)*3%=0.3万元

其他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8.4/(1+5%)*5%=0.4万元

具体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0.7

  贷:库存现金       18.7

填报方法


1、填写B07附表二8b行;

10121.webp.jpg

 2、填写B45明细表30行。

10122.webp.jpg

 文章来源: 神计报税  

资讯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请输入200个字以下()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