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邮寄误递导致逾期未抵扣增值税发票层报总局批准后可抵扣
案例概况
四川吉祥科技有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高新区。2016年6月20日,公司收到快递公司邮寄的上海如意公司2015年12月10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税额230万元),已经超过180天未抵扣。问吉祥公司可否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
税务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以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务必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就本案而言,似乎因取得的发票自开票之日起超过180天,似乎逾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又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自2011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可按照本公告附件《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前款所述客观原因是指: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纳税人因因邮寄误递导致逾期未抵扣增值税发票层报总局批准后可抵扣。
因此,四川吉祥科技有限公司因邮寄误递导致逾期未抵扣的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的规定准备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逾期申请逐级递交至国家税务总局,由国家税务总局“对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进行认证、稽核比对,对资料符合条件、稽核比对结果相符的,通知省税务机关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所注明或计算的税额”。
需要特别说明:主管税务机关对该项申请保留事后检查权,若存在虚假伪造情况,一经发现,可责令纳税人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即刻转出,同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来源: 每日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