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作幌子砖厂假停业

2016-04-14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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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贵州省毕节市国税局对毕节市某砖厂假停业偷税行为作出处理决定,要求该砖厂补缴增值税12000元并处0.5倍罚款6000元,从税款滞纳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毕节市某砖厂从事采掘页岩砂、生产销售页岩砖的业务,属个体定额户,现有职工32人。今年2月12日,砖厂的徐老板以员工放假回家过年为由,到海子街国税分局办理了停业手续。可一晃3个月过去了,砖厂一直没有复业的迹象。由于交通不便,税收管理人员通过电话询问了几次砖厂的生产情况,徐老板都表示真的没有经营。

  建筑市场行情较好,砖厂为何放着大好的生意不做?海子街国税分局成立检查小组,对该砖厂停业情况实施专项检查。海子街国税分局一方面通过税收管理员到砖厂生产场地了解情况,另一方面派人到附近建筑工地等处进行侧面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该砖厂存在生产、销售产品的情况。

  听到税务人员正在对砖厂进行专项检查,徐老板拿着电费缴费存折来到了办税服务厅:“你们看嘛,这几个月都没有发生过电费支出。”税务人员查看银行电费缴费存折上新打印的存取款记录,确实没有电费的缴费情况。如果这几个月都没有发生电费支出,那么砖厂应该处于停业状态。没有使用电,砖厂怎么能生产呢?

  税务人员决定到当地农村供电所核实这家砖厂的生产用电情况。从供电所提供的资料上来看,该砖厂3月~5月每月耗用的电量基本一致,每月按时缴纳5000元左右的电费,这说明企业生产销售正常。至于为何银行电费缴费存折没有缴费的记录,据了解是由于当地农村供电所改制,新上了一套会计计费软件。由于软件配置与银行网络连接等方面的原因,工业用电部分没有生成收费单据。供电所只能暂时下通知单要求各用户缴纳电费,而没有通过原有银行专用缴费存折结算。谁知这一情况就被这一位“脑筋灵光”的徐老板利用上了。春节过后,徐老板继续报停业,打算乘税务人员还来不及辨别真伪之机,先“节约”几个月的税款再说。

  假报停业的情况被查清楚以后,徐老板已按时缴纳了所有税款、罚款、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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