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我公司在汇算清缴期内很可能无法完成纳税申报工作,这该怎么办?

2019-05-16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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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因不可抗力,我公司在汇算清缴期内很可能无法完成纳税申报工作,这该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文章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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