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后年终一次性奖金个税如何处理亲们看下各地税局解答

2018-12-20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2490 点击收藏
关键词:

TPSZSMART按:接近年底,《新个税法实施条例》、《专项附加扣除办法》及其配套规定一直没有出台,因此针对一些个税新旧政策的衔接办法也没法出台。针对亲们特别关注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收入个税问题,TPSZSMART汇总整理了下表来自福建等地税务机关的解答;而根据税总所得税司叶霖儿副司长2018年11月18日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的演讲中透露:会考虑设定一个过渡期以保证2018年度的年终奖不受本轮个税改革的影响。也就是说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后,税总将会就全年一次性奖金个税问题出台过渡办法,所以建议大家针对2019年发放年终奖的个税问题稍安勿躁,不必提前做所谓的筹划。(来源中国财税浪子微信公众号)

税局解答内容

1、福建省税务

新版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从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使用,是否适用于以后年度取得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收入的个税计算?

回复内容:您好,根据目前有关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相关文件,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发放当月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若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月份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的,可以适用新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文件依据: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 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2、宁波税务局

1、纳税人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举例:张某在2018年10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万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4500元,低于5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0(4500元未达“起征点”);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当月工资4500元与5000元的差额为500元,可以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除,(20000-500)/12=1625,按照新的月度税率表查找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0000-500)*3%=585元;当月应纳税款=0+585=585元。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10月之前,如果纳税人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今年四季度发放的奖金,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对于2019年后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有待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

来源:10月22日“推进个税改革 助力实现美好生活”在线访谈

2、在2018年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8-11-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需要提醒您,2018年10月之前,如果您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今年四季度发放的奖金,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3、广东省税务局

新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关于一次性年终奖金计算方法是否会有影响?

内容:咨询问题1:新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一次性年终奖金的发放是否还可以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咨询问题2:新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如果计划发放2018年度员工的一次性年终奖金,安排在2018年12月底发放和在2019年1月份发放是否计税金额会有差异?  咨询问题3:新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后,新版工资薪金个税起征点、税率、速算扣除数从2018年10月1日起开始使用,是否适用于以后年度取得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收入的个税计算?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2018年10月之前,如果您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今年四季度发放的奖金,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2019年发放2018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欢迎拨打12366咨询。 衷心感谢您对广东12366纳税服务工作的支持!

4、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五 2018年10月1日后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进行申报?是否可以按新扣除标准执行?

12366热线十月热点问题         发布日期:2018-10-18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附件: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因此,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如果是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发放的,则应当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速算扣除数及适用税率。

5、青海省税务局

请问在2018年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纳税人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对于2019年后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有待进一步明确。

计算方法: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举例:张某在2018年10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万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4500元,低于5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0(4500元未达“起征点”);

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当月工资4500元与5000元的差额为500元,可以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除,(20000-500)/12=1625,按照新的月度税率表查找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0000-500)*3%=585元;

当月应纳税款=0+585=585元。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10月之前,如果纳税人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今年四季度发放的奖金,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6、山西省税务局

在2018年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发布时间:2018-10-22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需要提醒您,2018年10月之前,如果您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今年四季度发放的奖金,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7、厦门市税务局

外籍个人年终奖金个税优惠政策

留言人:陈        留言时间:2018-10-26  10:28:03

主题内容:

你好,我司有一位澳大利亚的外籍人员,他常年在中国,就职于我司,现年底我司要给他发年终奖金,请问他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吗

回复主题: 外籍个人年终奖金个税优惠政策

回复人:12366咨询中心

回复时间:2018-10-26  11:09:58

回复内容:您好!在2018年10月-12月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举例:张某在2018年10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万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4500元,低于5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0(4500元未达“起征点”);

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当月工资与5000元的差额可以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除,之后按新的月度税率表查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0000-500)*3%=585元(按上述规定查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0000-500)/12=1625,适用3%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

当月应纳税款=0+585=585元。

需要提醒您,2018年10月之前,如果您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今年四季度发放的奖金,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8、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11-2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2018年10月之前,如果纳税人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今年第四季度发放的奖金,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文章转自:思迈特论坛

资讯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请输入200个字以下()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