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案例20231116

土地闲置费如何征收?

2026-10-21分类:财税小白必看
25 点击收藏

土地是宝贵的资源,若长期“躺平”会造成浪费。那么,什么是闲置土地?土地闲置费又该如何缴纳?这份指南为你梳理清楚。

一、什么是闲置土地?闲置土地并非仅指“完全没动工”,两种情况都算:

第一种情况:超过约定动工日期满1年未动工。 具体而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第二种情况:已动工但开发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投资额不足25%,且中止开发满一年。 如果已经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同样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这一定义意味着,即便土地上已经有部分施工活动,只要开发强度未达标且长期停滞,依然可能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并面临相应费用。

二、征收主体与缴费主体

从2021年7月1日起,土地闲置费正式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自该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缴费主体方面,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被自然资源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收到《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的单位或个人,即为缴费义务人。征收主体方面,税务机关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征收。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出具《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等文书,并向税务部门推送费源信息。缴费义务人依据《征缴决定书》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务部门开具缴费凭证。

三、收费标准与缴费期限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对闲置土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需要留意的是,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关于缴费期限,缴费人应当在自然资源部门送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缴纳。未按时缴纳的,税务部门将出具催缴通知,并通过涉税渠道及时追缴。

四、全程可网上办理

土地闲置费的申报缴纳已实现全程电子化办理,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全部流程:申报环节: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模块,提交《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缴纳环节:在“税费缴纳”模块完成缴费,可选择税库银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税等方式。开票环节:缴费完成后,通过“证明开具”模块获取《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本事项为即时办结事项,缴费人确认申报信息后即可完成办理。

五、退库管理与减免优惠

退库管理方面,资金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其中,因缴费人误缴、税务部门误收以及汇算清缴需要退库的,由财政部门授权税务部门审核退库,缴费人可直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受理退库申请时,会区分政策退库、误缴退库等不同情形分别办理。

减免优惠方面,以下情形可以免征或减征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土地闲置费。这一优惠依据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的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执行。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土地闲置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土地闲置费。值得注意的是,自然资源部门在核定缴费人需要缴纳的费额时,涉及减免优惠的数据无需缴费人额外提交资料,由部门间信息共享完成。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既是落实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政策工具。对于土地使用权人而言,及时开发建设、避免土地闲置,才是最优选择。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开发的,也应当及时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依法依规处理,避免因闲置而承担额外成本。

文章来源:钟燕 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

资讯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请输入200个字以下()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