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下发本市2015年度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资格验审合格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沪国税函〔2016〕102号
发文日期:2016-08-29 | 全文有效
静安区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及市局《关于下发本市残疾人就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度验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国税货〔2010〕2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市民政局提交的名单,现将《2015年度上海市福利企业资格年检认定合格企业汇总表(第二批)》下发给你们,表中意见为“合格”的福利企业为通过2015年度本市残疾人就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年度验审的企业,可在2016年度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29日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