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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部分办税事项实行全市通办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发文日期:2016-08-04 | 全文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扎实推进办税便利化,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对部分办税事项实行全市通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全市通办,是指纳税人对本公告所列的办税事项,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可以通过“北京互联网地税局”或者到全市各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2016年8月8日起,纳税人可以采用网上办理的方式办理84个办税事项。2016年9月8日起,纳税人可以选择到全市各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22个办税事项。

        三、全市通办事项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申报纳税、备案管理、优惠办理、证明办理、涉税信息查询、纳税咨询等相关税收业务。

        四、对于本公告所列84个网上办税事项,纳税人可以通过“北京互联网地税局”实行全流程无纸化办理。纳税人可以在线填写申请,将相关合同、证明等涉税资料电子化,经CA数字证书加密签名后,上传至“北京互联网地税局”,地税机关实行网上办理。纳税人可以通过“北京互联网地税局”查询办理结果。

        五、对于本公告所列22个服务厅办税事项,纳税人可以选择到全市各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受理机关对符合办理条件且能够即时办理的办税事项即时办结,对符合办理条件但不能即时办理的办税事项,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六、纳税人需要进一步了解全市通办涉税事宜的,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咨询电话或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也可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tax861.gov.cn)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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