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如何优化与享受?
业务描述
嘉诚公司2019年全年季度平均资产总额为55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360万元,企业员工人数为280人。那么,嘉诚公司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呢?
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就嘉诚公司目前的资料来看,是肯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但如果嘉诚公司的财务能够在2019年经营过程中进行适当的优化则很有可能会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主要影响企业资产总额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人员在出具月度报表时,根据会计准则应该进行往来的重分类,这样一样,反而增加了公司的资产总额;
2.企业在采购材料物资时,月底仍然没有取得发票,需要进行暂估入账,这样一来,反而增加了公司的资产额;
3.关联单位之间通过企业过账借款、过账调拨等行为都会增加企业的资产总额。
主要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1.2018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增的固定资产(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单位价值没有超过500万元的,没有一次性进入成本费用,影响了当年的利润;
2.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取得发票,财务核算时没有按实际金额列入成本费用,影响了当年的利润;
也就是说,如果财务人员能够在2019年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对以上因素进行适当的关注与调整,在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嘉诚公司便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文章来源:昌尧讲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