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案例20231116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增值税时如何抵减预缴的增值税?

2020-08-24分类:财税小白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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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对象:河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一个法人公司下存在多个简易计税项目时,预收款阶段按预收款的3%预缴增值税,第一个项目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时,按销售收入的5%申报增值税,抵减预缴增值税时,附表四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可以抵减其他项目的预缴增值税吗?如果可以不分项目抵减,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存在本期销售额的3%限额抵减的说法吗?
附     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20
答复内容 :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第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规定,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三十八)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反映纳税人本期应缴增值税的合计数。按表中所列公式计算填写。……(四十二)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以下几种情况填写:……3.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其可以从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已缴纳的税款,按当期实际可抵减数填入本栏,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说明……本表第4行由销售不动产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情况。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同项目已经预缴的税款,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申报表中附表四第4行填写,其中“本期实际抵减税额”填写不区分项目,需要用附表四中“本期应抵减税额”和您当期申报的增值税主表“应纳税额合计”栏的数字比较填写,如果“应纳税额合计”大于“本期应抵减税额”,则“本期实际抵减”栏目填写“本期应抵减税额”的数字;如果“应纳税额合计”小于“本期应抵减税额”,则“本期实际抵减”栏目填写“应纳税额合计”的数字,未抵减完的部分在“期末余额”体现,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文章来源:亿海地产建筑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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