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案例20231116

企业的应付账款现在因各种原因不需要支付了,是否要确认企业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2021-01-28分类:财税小白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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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单位企业的应付账款现在因各种原因不需要支付了,是否要确认企业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答:需要确认企业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六条规定:“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文章来源:浙江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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