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案例20231116

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2017-04-24分类: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5589 点击收藏

盈余公积金在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当年净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资本公积金:是指公司由投入资本本身所引起的各种增值,这种增值一般不是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等。
资本公积金不是计提产生的,而法定公积金是需要按规定进行计提的。法定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公司亏损,而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收益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结果,可以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后分配给股东;而资本公积金属于来自于企业收益之外的资源,其中大部分是股东的投资,具有资本的属性,与企业经营取得的收益无关。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不利于资本保全和维护债权人利益。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共同利益。

可以曲线操作:资本公积可以转增资本,可以先用资本公积增资,再减资的途径来实现,应该可行。

资讯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0条评论
请输入200个字以下()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