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不知道的关于发票品名的那些事儿
今天小编要强调的是发票开具中有关“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简称“发票品名”)的问题,亲们一定要按要求开具或索取发票哦,千万别因为一点小小的失误承担严重的后果!
或许您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客户甲:我今天买了点食品,你能给我开办公用品的发票吗?
老板乙:对不起,发票开完了!我到旁边超市给你开点日用品的吧,比餐饮费好报账!
客户丙:你帮我搞点发票,发票品名就写加油费!
看起来是一件很小的事,其实暗含着特别大的风险,以上几个事例往小了说就是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往大了想就是涉嫌虚开发票!发票被税务机关剔除是肯定不用说,还要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被移送司法机关!
接下来,小编将结合案例为亲们具体分析
宁波市鄞州区有一家经营液化石油气的企业,在基层分局的某次执法督查中被发现申报存疑,经自查发现了68张发票品名有误的发票,共计金额六万余元。其实该企业的信誉一向不错,而且纳税的遵从度也较高,那么到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原来,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客户要求,发票开具偶尔有丙烷出现,而企业会计误认为丙烷就是液化石油气,错把17%的增值税税率开成了13%。
那么不同发票品名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到底是多少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事实上,该企业所销售的货物的确为增值税税率13%的液化石油气。然而由于客户的要求和企业会计的马虎,开具了品名错误、税率也不同的发票。最终,因所开发票无法收回,企业申请自查补税。原来错按13%税率开的发票,全部按照正确税率17%来补缴,同时加收相应的滞纳金。
如果该企业在开具发票的时候能够更仔细些,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发票品名为“液化石油气”的发票,那么就不会因为发票品名错误而承担损失!
所以,小伙伴们!发票品名一定要真实开具、不能大意马虎、更不能使用模糊字眼,如果在开具时对品名有疑问,及时咨询12366或者当地税务机关。
文章来源:宁波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