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那点儿事儿之一:甲供工程及其分类

2016-08-01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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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理解这个界定,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一、甲供工程的界定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理解这个界定,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第一,不分新老项目,合同或者招标文件只要有甲供条款,工程承包方均可选用简易计税方法;

第二,甲供比例没有限制,即无论发包方甲供比例高低,均属于甲供工程。

第三,甲供的对象既包括设备、材料,也包括动力,常见的动力为电力。

第四,工程发包方既包括房地产企业,也包括不动产在建工程的投资方,还包括建筑业企业中的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

二、甲供工程的分类

根据甲方的行业类型和所建造不动产的类型,可将甲供工程分为以下四类。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建筑业企业甲供」:发包方为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开发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承包方为建筑业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

「其他企业向建筑业企业甲供」:发包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所建造的不动产为开发产品之外的不动产,承包方为建筑业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

「工程总承包企业向分包企业甲供」:发包方为建筑业企业中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承包方为建筑业企业中的分包企业(包括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专业分包企业向劳务分包企业甲供」:发包方为建筑业企业中的专业分包企业,承包方为建筑业企业中的劳务分包企业。

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根据甲供价款是否计入工程承包方的经营额范围,可将甲供模式分为差额模式和总额模式两类。

「差额模式」: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约定,全部或部分材料、设备、动力由发包方采购后,交由承包方用于工程建设,相应材料、设备、动力构成不动产价值的一部分,即承包方的承包范围和产值收入均不含甲供部分。

「总额模式」: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约定,全部或部分材料、设备、动力属于承包方承包范围,但由发包方负责采购,供应商将发票开给发包方,发包方将相应材料交由承包方用于工程建设,结算时承包方经营额包括此部分材料、设备、动力价款,即承包方的承包范围和产值收入均包含甲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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