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思明国税解答房地产业营改增的10个热点问题

2017-06-02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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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地产企业将自行开发的产品用于出租,增值税是否适用简易计税,适用条件如何?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6 号)明确,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属于自建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出租不动产应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对房地产老项目,其出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预售取得的销售收入按3%预征收率纳税,是否需要先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规定:“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中的分类编码调整以下内容,纳税人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1):… (十一)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预收款时,未达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按照上述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可不申报此项预收款收入,但是,应按照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改增之前销售的房产,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面积补差的情况(销售时的合同面积与办理产权时的实测面积有差异)如何处理?

  答:对因面积差异需补收售房款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确定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应补缴营业税,并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6年5月1日以后的,应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对因面积差异需退还售房款的,应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包括哪些?

  答:预收款是指房地产企业实际取得的售房款。包括:一、分期取得的预收款(首付+按揭+尾款);二、全款取得的预收款(因为全款取得也要事后开票,确认应税收入,因此也可以叫做预收款)。定金属于预收款;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不属于预收款。

  5、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修房所含装饰、设备是否按视同销售处理?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修房,已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装修费用(含装饰、设备等费用),已经包含在房价中,不属于税法中所称的无偿赠送,无需视同销售。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拆迁补偿费、征收补偿款能否允许扣除?

  答:不能。

  7、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本市跨区县从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营改增后应在哪里申请办理防伪税控设备及领用发票?

  答:在机构所在地办理。

  8.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答: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为房地产公司将不动产交付给买受人的当天。交付时间,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间确定;若实际交房时间早于合同约定时间的,按实际交付时间确定。

  9.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办证费、契税、印花税等代收转付费用是否属于价外费用?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不动产买受人代收转付,并以不动产买受人名义取得票据的办证费、契税、印花税等代收转付费用不属于价外费用。

  10、房地产企业在5月1日前按销售面积预征营业税,但在5月1日后,以最终测绘面积多退少补。若有这种情况发生时,原有的处理是将原来开具的发票作废,再重新开一张正确面积的发票,但5月1号后其不再征收营业税,也为地税发票,该如何处理?

  答:最终测绘面积大于原销售面积的,按最终测绘面积计算的房款收入开具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按原发票收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最终测绘面积小于原销售面积的,按最终测绘面积计算的房款收入开具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按最终测绘面积计算的房款收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文章来源:厦门思明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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