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2016-08-11 发文来源: 协同财税网 专家 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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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小产权房,通常指地处城郊,实际是乡镇、乃至村委会在集体土地上开发没有国家产权证的集体房。根据国税函2007 645号的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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