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宣费相关税法规定及纳税调整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假设1:A、B广宣费在各自公司扣除
A:广宣费扣除限额=1000*15%=150万元
未取得发票,纳税调整+50万元
超过扣除限额,纳税调整=300-50-150=1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0=35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350*25%=87.5万元
B:应纳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元
合计应纳企业所得税=87.5+125=212.5万元
假设2:A、B签订分摊协议将B广宣费全部分摊给A公司扣除
A:广宣费可多扣除50万元,应纳税调整-5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00+50+100-50=30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00*5%+200*10%=15万元
B:应纳企业所得税=(500+50)*25%=137.5万元
合计应纳企业所得税=15+137.5=152.5万元
文章来源:黎雪梅 图表学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