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土增清算:拆迁安置房怎么处理,成本能扣多少
一、安置房,清算里容易被问住的一块
旧改、棚改、城中村项目,绕不开拆迁安置。可安置房在土地增值税清算里到底怎么认定,不少财务心里没底:是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还是只当成本扣除?面积补差的钱该谁付谁?凭证要留到什么程度?
很多项目清算时被反复追问,根源不在政策多深,而是安置房的处理口径没提前理顺。今天把这件事拆开,从收入确认到成本扣除,再到常见错,一次说清。
二、安置房在土增里的两个动作 1. 安置房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用建造的本项目商品房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要视同销售处理。收入价格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平均价格确定;没有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房款不实际收,但收入要计。 2. 同步确认拆迁补偿费,作为扣除。安置用房视同销售的同时,要确认为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也就是说,这笔房既要算收入,对应的成本也进扣除,两边都要落账,不能只记一边。 3. 面积补差,方向要分清。安置面积大于应安置面积的,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企业的补差价款,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钱从谁出,账就往哪边走,方向搞反成本就错。 4. 货币补偿,据实扣除。不建房、直接给钱的,按拆迁补偿费据实扣除,看协议和支付凭证说话。 三、清算时,安置房常踩的五个错 只当成本不确认收入。安置房视同销售漏计,收入缺一块,审核时被调增,反而更被动。 视同销售价格偏低。定价和周边市场价脱节,没有同类售价支撑,容易被重新核定。 面积差方向写反。谁补谁的钱记错方向,拆迁补偿费多计或少计,成本跟着错。 扣除凭证链不全。只有安置协议,没有支付流水、交房或网备记录,成本扣减站不住。 土地成本口径没跟上。安置房对应的土地成本一并考虑,漏了会让分摊和扣除对不齐。 四、四步,把安置房处理稳下来 第一步,先定安置方式。就地安置、异地安置还是货币补偿,方式不同,处理路径不同,先分清。 第二步,安置房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同地区、同年度、同类售价取价;没有就走市场价或评估价,留好取值依据。 第三步,同步确认拆迁补偿费扣除。面积差按付款方向入账,企业付的出、回迁户付的抵,别颠倒。 第四步,凭证链留全。安置协议、支付凭证、交房或网备记录成套归档,审核时能马上调出。 聊个实在的 你们项目安置房是按哪种方式落地的——就地、异地,还是直接货币补偿?面积补差那笔钱,企业和回迁户之间到底谁补谁,你们台账上怎么走的?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遇到的麻烦,或正在纠结的那一笔,一起对一对口径。 安置房不是单算一笔成本,而是收入与扣除两笔账一起做平。提前把口径理清楚,清算时这一块就少挨问。
文章来源:昕姐 听姐房企财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