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无应税房产土地的纳税人申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厦地税[2012]
发文日期:2012-09-03 | 全文有效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税模块管理,现对无应税房产土地的纳税人申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问题明确如下:无应税房产土地(如租入房产、土地等情况)的纳税人应按房地产税模块管理要求登记房产、土地税源信息,不进行零申报。
特此通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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