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潍坊绿奥食品有限公司实行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办法的批复
鲁国税函[2008]84号
发文日期:2008-3-18 | 全文有效
潍坊市国家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
你局《关于潍坊绿奥食品有限公司实行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办法的请示》(潍国税发〔2008〕18号)收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潍坊绿奥食品有限公司实行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请你局在严格把关、严防骗税问题发生的前提下办理免、抵、退税。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