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租解放军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租赁费扣除问题
后营字〔2005〕1285号
发文日期:2005-11-25 | 全文有效
自2005年1月1日起,企业承租解放军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在出具《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的同时,出具财政部监制的《解放军房屋租赁许可证》的,其支付给解放军单位的租赁费,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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