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布2014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66号
发文日期:2013-11-28 | 全文有效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现将海关总署制定的《2014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1)和《2014年1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2),以及对部分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的修改(见附件3)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4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4年1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使用简化的货物名称,并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的范围与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号对应的商品范围一致。
二、对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82号附件1《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2年版)》所列的“小包装酿造葡萄酒”(税号22042100)、“初级形状的其他丙烯共聚物”(税号39023090)、“初级形状的充油热塑丁苯橡胶”(税号40021914)、“其他初级形状的合成橡胶”(税号40029911)及“宝石或半宝石制品”(税号71162000)等货物的原产地标准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原产地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4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2.2014年1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3.香港CEPA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修改表
附件1 | |||
2014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 |||
序号 | 税号 | 货物名称 | 原产地标准 |
1 | 34051000 | 鞋靴或皮革用的上光剂及类似用品 | 税号改变标准。 |
2 | 39059900 | PVB塑胶粒 | (1)税号改变标准,如使用塑料废料制造,则该塑料废料应为内地或香港生产或消费过程中产生;或者(2)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
3 | 85285990 | 单色的其他监视器 | 税号改变标准,且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
附件2 | |||
2014年1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 |||
序号 | 税号 | 货物名称 | 原产地标准 |
1 | 50050010 | 非供零售用紬丝纱线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2 | 50050090 | 非供零售用其他绢纺纱线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3 | 50060000 | 零售用丝纱线、绢纺纱线;蚕胶丝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4 | 51091019 | 按重量计其他动物细毛含量在85%及以上的供零售用的纱线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5 | 51091090 | 按重量计羊毛含量在85%及以上的供零售用的纱线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6 | 51099011 | 供零售用的其他山羊绒纱线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7 | 51099019 | 供零售用的其他动物细毛纱线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8 | 51099090 | 供零售用的羊毛纱线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9 | 51111190 | 按重量计羊毛含量在85%及以上,每平方米重量不超过300克的羊毛机织物 | 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 |
10 | 52041100 | 非供零售用含棉量在85%及以上的棉缝纫线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11 | 52041900 | 非供零售用其他棉缝纫线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12 | 52042000 | 零售用棉制缝纫线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13 | 52071000 | 供零售用棉含量在85%及以上的棉纱线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14 | 52079000 | 供零售用混纺棉纱线 | 从纤维或化学原料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纱。 |
15 | 53092110 | 未漂白的混纺亚麻机织物 | 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 |
16 | 53092120 | 漂白的混纺亚麻机织物 | 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 |
17 | 53092900 | 其他混纺亚麻机织物 | (1)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或(2)整理进口或本地制造的坯布。主要制造工序为(a)煮炼;及(b)漂白或丝光处理;及(c)印花或染色(包括光白漂染);及(d)以下任何一种工序:树脂整理,预缩,刮布,刷毛,上光,电光处理,织上云纹,压印永久浮雕花纹。 |
18 | 53110012 | 苎麻含量在85%及以上的未漂白机织物 | 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 |
19 | 53110013 | 苎麻含量在85%及以上的其他苎麻机织物 | 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 |
20 | 53110015 | 其他混纺苎麻机织物 | 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 |
21 | 54049000 | 其他宽≤5mm合成纺织材料制扁条及类似品 | 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 |
22 | 54050000 | 细度≥67分特、≤1mm人造纤维单丝;宽≤5mm扁条及类似品 | 从纱线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纺织或针织。 |
23 | 54060010 | 供零售用合成纤维长丝纱线 | 从纤维纱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并线、搓捻、加热定型、上油及卷绕。 |
24 | 54060020 | 供零售用人造纤维长丝纱线 | 从纤维纱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并线、搓捻、加热定型、上油及卷绕。 |
香港CEPA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修改表 | ||||
序号 | 税号 | 货物名称 | 原有原产地标准 | 新修改原产地标准 |
1 | 2.2E+07 | 小包装鲜葡萄酿造的酒 | 从葡萄开始加工,发酵及酿制在香港完成。 | 从葡萄开始加工,发酵及酿制在香港完成。如采用深色葡萄酿制白葡萄酒,则可从内地、香港或者在2013年1月1日前与内地签署并实施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原产的葡萄汁开始加工,其发酵及酿制在香港完成。 |
2 | 3.9E+07 | 初级形状的其他丙烯共聚物 | 税号改变标准 | (1)税号改变标准;或者(2)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
3 | 4E+07 | 初级形状的充油热塑丁苯橡胶 | 税号改变标准 | (1)税号改变标准;或者(2)从聚合物、强化或催化物料及其他化学成分经化学改性制造。 |
4 | 4E+07 | 其他初级形状的合成橡胶 | 税号改变标准 | (1)税号改变标准;或者(2)从聚合物、强化或催化物料及其他化学成分经化学改性制造。 |
5 | 7.1E+07 | 宝石或半宝石制品 | 从珍贵金属及珍贵或半珍贵玉石制造。主要制造工序为模塑及镶嵌,如镶嵌后的制造工序中涉及装配,则装配亦须在香港进行。 | 税号改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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