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
会协〔2008〕41号
发文日期:2008-5-28 |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中华会计网校
根据2008年度工作安排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08]28号)要求,我会制定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方案》(见附件1),并将于2008年6月14日起,对部分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第一阶段检查名单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现场检查的时间为2008年6月14日至7月13日,为期1个月。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是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上市公司2007年度年报审计情况,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作延伸检查。
三、准备工作
1.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高度重视检查工作,接到通知后,及时将2007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底稿归整为审计档案。
2.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认真填报本通知中所附表格,待检查组到达检查现场后,提交检查组。
3.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提供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专人负责。
4. 请各相关地方协会督促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准备工作,并为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附件:1.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方案
2. 2008年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名单(第一阶段)
3. 事务所基本信息表(表式)
4. 事务所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表(表式)
5. 事务所分支机构情况表(表式)
6. 事务所合伙人(出资人)情况表(表式)
7. 声明书(式样)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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