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的通知
会协〔2008〕83号
发文日期:2008-11-12 |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和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明确工作要求,保证执业质量,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会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现予以印发,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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