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土地增值税征收点滞留票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单独计税在本市工业园区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58号

发文日期:2007-05-09 |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支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改制上市工作,现对其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79.60亿元,直接转计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作为国有资本,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按评估后的资产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请遵照执行。

上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实业资产重组上市过程中资产评 ...下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后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