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会协〔2010〕15号
发文日期:2010-2-12 |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深化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进一步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空间,缓解会计师事务所当前存在的过度竞争,不断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精做专,实现行业多元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战略,我会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业务拓展工作方案》,对新业务拓展的必要性、主要目标、工作措施、各方主体责任等进行了阐述。为具体指导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工作,我会编订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现予印发。
请各地注协组织有关事务所征求意见,并将意见于3月20日前反馈我会。联系人:研究发展部宋祉健,电话:010-88250227,传真:010-88250090,电子信箱:yjfzb@cicpa.org.cn.
附件:注册会计师业务指导目录(征求意见稿)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一0年二月十二日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
备案号:鲁公网安备37090202000110号
All Rights Reserved 2019 by 协同财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