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进口项目土地滞纳金创业投资企业优化备注栏人防车位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惠州住润电装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惠州住润电装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344号

发文日期:2005-04-18 | 全文失效

法规详细内容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惠州住润电装有限公司申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4〕257号)收悉,批复如下:

    惠州住润电装有限公司是1995年在惠州(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导产品汽车安全气囊电子装置系统,属于《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0)》“汽车关键零部件”(序号:040108)范围。2004年,该公司被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两个密集型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目规定,同意惠州住润电装有限公司从2004年度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2004年度总 ...下一篇: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