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备查经营租赁服务成本分摊比例虚高新办纳税人区别民政福利企业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英飞凌(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享受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英飞凌(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享受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财税〔2005〕148号

发文日期:2005-10-17 | 全文失效

法规详细内容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英飞凌(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半”税收优惠政策的请示》(苏国税发〔2005〕7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英飞凌(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是2003年7月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投资总额1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83亿元),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记忆体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和封装测试等业务,主要生产256M线宽0.11微米动态内存芯片和512M线宽0.11微米第二代动态内存芯片等产品,并在2005年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定为集成电路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第四十二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第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同意英飞凌(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自获利年度起,享受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韩国进出口银行向青岛永昌因特皮革有限公司贷款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泰焊材(昆山)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