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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

财税〔2001〕124号

发文日期:2001-07-11 | 全文失效

法规详细内容

    注释:全文失效。参见:《财政部第九批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财政部令第34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第一条的规定,对2001年度防汛专用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请按附表名单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附件:2001年国产防汛专用车计划分配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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