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的通知
国税函〔2005〕1205号
发文日期:2005-12-02 |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现将《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方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实施,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评估方法》是为了适应增值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部分基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各地在具体实施时,要根据本地的情况、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制定本省、市的指标;要对评估工作好的作法及时总结,不断扩充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和指标参数,使指标体系和指标参数比较全面地反映本地的实际情况,提高增值税纳税评估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各地在开展增值税纳税评估时,必须首先对纳税人进行筛选,确定疑点对象,实施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评估方法》中的一些方法和指标,对纳税人申报的原辅材料、包装物、能源动力、生产工时、设备使用等投入产出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以印证企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找出或者澄清评估疑点。
三、各地对增值税的纳税评估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业绩考核之中。对于申报明显异常而没有按要求进行纳税评估的案件,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评估方法》仅仅是在总结部分省市纳税评估实际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试行中遇到的问题或者产生的好经验,要及时总结,并报告总局(流转税管理司)。
附件:《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
行业纳税评估指标
(试行)
第一部分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
一、税负对比分析法
税负即税收负担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它比较直观地体现了一个企业实现税收的能力和负担水平。行业内全部企业的应纳税总额与课税对象总额之比,即行业税负。
行业税负反映了行业内企业的总体负担水平。行业中单个企业的税负在一定时期内对行业税负的背离,造成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差异。而税负对比分析法是税务部门对企业税负背离行业税负进行有效监控的方法之一。它是通过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对比,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围绕关联指标展开分析,以发现企业税收问题的一种方法。
税负对比分析法的适用范围很广,基本上对所有行业均可适用。
模型:
税负差异率=(企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100%
税负对比分析法属于综合分析法,影响因素较多,涉及税基的多个方面。因此,用该法发现企业税负异常时,应结合其他分析方法进行多角度分析。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季节性因素。企业生产经营受季节的影响变化,本期进入销售淡季,造成应税销售收入降低,同时,为销售旺季准备生产,购进货物大幅增加,造成购销失衡等。(2)政策性因素。出口企业本期出口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突然增加,直接免抵税额增加,应纳税额减少,税负降低。(3)价格因素。受市场竞争影响,企业经营的货物价格本期大幅度下降,增值额减少,税负降低。(4)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等特殊情况。
二、工业增加值评估
(一)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
2.评估方法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为 1 ,对弹性系数<1的,可根据造纸行业一定时期的发展状况,确定一定区间作为预警值。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二)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
工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100%。其中:
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业增加值
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同行业工业增加值
2.评估方法
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的差异,如低于同行业工业增加值平均税负,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结合其他相关评估指标和方法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三、投入产出法
投入产出法,就是根据企业评估期实际投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的数量,按照确定的投入产出比(定额)测算出企业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库存产品数量及产品销售量、销售单价测算分析纳税人实际产销量、销售收入,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的方法。
投入产出法主要适用于产品相对较为单一的工业企业。由于测算、分析侧重的内容和角度不同,不同的行业适用的投入产出测算指标和模型不同,以及投入产出表现形式的不同,分析的方法也不尽相同,如按其表现形式可分为投入产出比、单位产品定耗的分析;按其侧重面的不同可分为原材料投入产出比、废料的产出及再利用率、单位产品辅助材料(包装物)耗用定额的分析等。
(一)投入产出比模型: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数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评估期产品数量=当期投入原材料数量×投入产出比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应用中该模型的分析重点是:根据已确定的行业或产品的投入产出比及企业评估期原材料的耗用数量,测算出产品生产数量,与企业账面记载产品产量相比对,同时结合产品库存数量及销售单价等信息进行关联测算,并与企业实际申报的应税销售收入对比,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单位产品定耗模型的应用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数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评估期产品数量=评估期原材料或包装物耗用量÷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或包装物定额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该方法是通过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指标,评估产品实际产量和销售额,进而评估出纳税人是否存在有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可以根据产品配方中的定额直接确定。单位产品定耗既可以是单位产品耗用原材料定额,也可以是单位产品耗用辅助材料和包装物定额等。分析应用时要灵活运用,关联分析,及时查找企业可能存在的线索和问题。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注意测算分析和实地调查相结合。对测算分析结果,必须深入调查,从企业仓库保管、库存明细账目、辅助材料、包装物耗用等多方面印证、分析,查找线索;(2)注意模型中指标的计量单位,特殊情况下必须进行单位换算,以免出现错误;(3)对农副产品收购、废旧物资收购等企业可利用该法关联分析收购发票开具的真实性。
四、能耗测算法
能耗测算法主要是根据纳税人评估期内水、电、煤、气、油等能源、动力的生产耗用情况,利用单位产品能耗定额测算纳税人实际生产、销售数量,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一种方法。其中耗电、耗水等数据可从电力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取得核实,相对较为客观。
该分析方法广泛应用于工业企业。对账务核算不健全、材料耗用情况难以估算,但可从第三方取得客观能耗信息的小规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样适用。
评估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生产能耗量÷评估期单位产品能耗定额
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数量
评估期销售收入测算数=评估期产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适用税率(征收率)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此法就是根据生产耗用的电力、水、煤、气等能量耗用定额指标,测算产品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企业纳税疑点和线索的方法。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正常的企业非生产性(办公照明、空调使用等)用电占比例很小,可以忽略不记。但对差异额较大的,应分析是否存在隐瞒产量,少计销售收入的可能,是否存在将电转售其他企业或用于非应税项目等情况,少计其他业务收入或多抵进项情况;对需要由电费推算用电量的,应考虑扣除企业缴纳的基本电费。(2)应加强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单位的联系,核实企业用电、水量等数据的真实性。同时,要求纳税人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电力、自来水发票复印件;或利用金税工程中供电系统的抄税信息核实。(3)在实际分析中,应选取企业生产经营中最具客观实在性、企业不易人为改变、不易隐瞒、便于收集、纳税评估可操作性强的指标。对能耗指标的分析应用,应充分考虑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工人熟练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指标的运用不可生搬硬套,应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选用或增设辅助指标,确定科学、合理的参考系数,多个指标并用,便于发现问题和疑点。
五、工时(工资)耗用法
工时耗用法是指在单位产品耗用生产时间基本确定的前提下,按照纳税人在一定时期耗用工时总量,分析、测算该时期内的产品产量及销售数量或销售额,并与申报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工资耗用是生产耗用工时反映在货币上的金额表现。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单位产品耗用工时或者工资基本稳定,工资或工时记录完整、核算规范的工业企业。
由于工时在纳税人的账面不反映,不易于收集。工时往往反映在工资上。这部分工资仅仅指生产一线工人的工资,即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成本部分,可以在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账簿、凭证中直接反映。
评估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生产人员工时总量(工资总额)或某一主要生产环节工时总量(工资总额)÷单位产品耗用工时(或者工资)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该方法主要是通过生产耗用的工时或者工资测算产品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纳税疑点和线索。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企业的生产工时(工资)标准或者关键生产环节工时(工资)标准应相对稳定,相关数据应易于收集和计算;(2)参考当地同行业或规模、效益相近企业的生产工时(工资)标准,便于税企双方工时(工资)标准的共同认可;(3)生产工时总量(工资总额)的所属期要与生产产品的所属期配比。
六、设备生产能力法
设备生产能力法是指主要生产设备在原料、动力和人员等正常运转下产出的能力。可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实际生产能力。设计生产能力指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或引进的设备,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验、认可的标准性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是指设备在实际运转时的生产能力。在一般情况下,设备的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生产能力有一定出入。随着各个行业国标、强制性国标及行业管理标准的出台和完善,设备的实际生产能力越来越接近设计生产能力。
设备生产能力法就是按照纳税人投入生产的单位设备生产能力,测算、分析纳税人的实际生产量,进而核实应税销售收入,并与纳税人申报信息对比、分析是否存在涉税问题的方法。该方法主要适用于一些特定的行业,如造纸业、水泥制造业、微粉、发电等行业。该方法与其他分析方法结合使用,效果会更好。
评估模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若干设备的日产量或时产量×评估期正常工作日或工作时
测算应税销售收入=(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销售单价
问题值=(测算应税销售收入-企业实际申报应税销售收入)×适用税率(征收率)
该方法通过设备生产能力、生产耗用的时间测算产品的生产量,进而测算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并与申报信息进行对比分析,查找涉税疑点和线索。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设备生产能力可从随机文件中得到。随机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等。产品说明书对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较为重要;(2)实地查看时要注意正确区分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和生产能力;(3)设备生产能力一般有幅度,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掌握。
第二部分 部分行业纳税评估指标参数
木材加工行业
一、 行业征管难点
主要是解决隐瞒销售收入问题。
由于木材加工行业的原材料主要是原木,由林业部门开具原木发票,虽然有多列金额现象,但总的看来问题不大;尤其是林业部门有年度砍伐计划,严格执行《森林法》的规定,开具的原木发票销售总量,不可能超过砍伐计划的规定,可信程度较高。而利用收购凭证和普通发票购入原木的数量很少,可以忽略不计,所以进项税的管理难度不大。
木材加工行业中小企业居多,装修材料等产品的销售对象有很多是个人,销售时现金交易、不开发票、资金体外循环,隐瞒销售收入是该行业的主要偷税手段。
二、 评估指标参数表
增值税税负参考值 | 销售收入变动范围 | |
木材加工业 | 3% — 5% | -70% — 70% |
产品类别 | 原材料类别 | 出材率 (罗/立方米) | 加工单位产品的耗电量(度/立方米) | 毛利率 |
铅笔板 | 椴木 | 150 —160 | 9 — 10 | 25% — 35% |
产品类别 | 原材料类别 | 出材率 | 耗电量(度/立方米) | 毛利率 |
板 方 材 | 椴木 | 60%--67% | 20--22 | 8%--10% |
曲柳 | 61%--65% | 21--25 | 8%--12% | |
桦木 | 60%--63% | 20--23 | 7%--10% | |
榆木 | 60%--65% | 20--22 | 8%--10% | |
白松 | 60%--67% | 20--22 | 8%--9% | |
柞木 | 60%--64% | 20--23 | 7.5--10% | |
落叶松 | 60%--63% | 21--22 | 8%--10% | |
红松 | 60%--62% | 20--22 | 8%--10% |
三、 评估方法
(一) 投入产出法、实耗法
为了评估企业申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选取了出材率、耗电量两个评估指标,测算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期初库存产品数量,通过实地调查、盘点等方法核实企业的期末库存,保证账、实一致,最后,倒挤评估期销售数量,换算为评估期的销售收入,与企业申报的销售收入对比,查找问题。
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量 = 评估期投入原材料数量 * 出材率
评估期产品产量 = 评估期生产耗电总量 ÷ 单位产品耗电定额
评估期产品销售收入=(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量)* 产品单价
(二) 毛利率差异率
毛利率差异率=(本企业产品类型毛利率 - 行业该产品毛利率)÷ 行业该产品毛利率 × 100%
1.前提条件
需要按照本地区企业的产品类型、原材料种类细化毛利率标准值,确定差异率的峰值,对异常的企业进行约谈、调查。
2.数据来源
企业的产品毛利率可以从企业申报的损益表中获得,也可以从企业的其他财务资料中取得,与地区标准产品毛利率相比较可以找到差异,确定嫌疑;对产品单一的企业尤其适用。
煤炭采选业
一、 煤炭采选业征管难点
目前煤炭企业存在的税收问题主要是:迟记销售,价外收入漏记销项税额,自用产品未同销售计提销项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乡镇、个体等小煤矿存在现金交易,销售不开发票,设两套帐,帐外帐的现象。税收征收管理难点在于大量现金交易,销售不开发票,设两本帐,无法确认真实产量、销量和应纳税额,执法的依据不足。帐务核算不实,税务机关根据帐务稽查很难查补偷逃税款。
二、 评估指标参数
参数值 行业 | 税负率 | 销售收入变动率 | 进项税额变动率 | 吨煤生产耗用电量 |
煤炭 洗选业 | 8%-11% | 正负50% | 正负10% | 8-20千瓦/小时 |
三、 评估方法
(一)第一步:根据增值税税收负担率、销售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吨煤生产耗用电量四项主要指标及参数,计算拟定异常企业名单。
公式一:企业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销售额×100%
公式二: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销售额受销售数量、煤炭价格及价外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应与产销率配合使用,同时增加价格差异率等辅助指标。通过对销售额变动情况的分析,掌握其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的真实性。
价格差异率(按煤炭分类采集)=(本期平均销售价格-
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100%
公式三:进项税额变动率=(本期进项税额-上年同期进项税额)/上年同期进项税额×100%
煤炭企业的进项税额主要由木材、防护用品、火工用品、电缆配件、电力、运费等项目构成,各项目在进项税额中的构成比例相对稳定。应与吨煤原材料消耗量配合使用,同时增加抵扣项目变动率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变动率等辅助指标。通过对进项税额及各项目构成比例变动分析,掌握其进项税额抵扣的合理及合法性,有无虚抵进项税问题。
某项目抵扣变动率=本期进项税额抵扣比率-上年同期进项税额抵扣比率
本项指标主要通过抵扣项目的增减变化,分析是否存在虚假抵扣现象。
流动资产损失变动率=(本期流动资产损失金额-上年同期流动资产损失金额)/上年同期流动资产损失金额×100%
本项指标主要分析非正常损失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
公式四:吨煤生产耗用电量=本期生产耗用电量/本期煤炭生产量
由于煤炭企业地质、开采条件和经营状况千差万别,各地进行评估时应以地市为单位制定指标参考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以下指标进行取舍或作为参考。
这些指标主要是吨煤生产耗用电量、火工品、工资、木材、支护用品、上缴或提取的矿管费、瓦斯治理费、井巷工程基金、育林费等
第二步:对各项指标异常原因开展评估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
第三步:作出评估结论,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二)上述数据来源
1.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矿管、煤管部门提供的设计生产能力、年度生产计划、火工品用量等
3.外部采集的价格信息及本地区煤炭行业的相关指标信息。
4.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行业税负等信息。
造纸及纸制品业
一、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税收管理难点
造纸行业是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的基础产业,近几年来,随着需求的日益扩大,造纸行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发展迅猛,税收贡献越来越大。目前对大型造纸企业由于其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核算正规,涉税违规问题相对较少。而随着中小型造纸企业的不断增多,税收管理的难度却不断加大,缺乏深层次切实有效的监控手段,突出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对企业“四小票”的税款抵扣缺乏有效的控管措施
以收购的农产品、废旧物资或进口废纸作为主要原材料的造纸企业,存在大量利用“四小票”进行税款抵扣的情况。由于农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对象零星分散,流动性强,受人力物力及征管手段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对收购业务的真实性难以逐一核实。通过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增加收购数量等虚开、虚抵税款;索取虚开的废旧物资发票、运费发票等虚抵税款。
(二)税源控管难度较大
造纸行业企业规模、生产流程差异较大,产品品种多,原材料耗用相差悬殊,即使是同一种产品,不同规模企业,其设备状况、工艺流程、原材料的种类和耗用情况等也存在较大差异,没有统一的行业技术指标标准,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共性的规律和指标。
(三)关联企业间存在较突出的避税问题
造纸企业集团一般存在多个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正常纳税与税收优惠并存,相互间存在较为频繁的关联交易。关联企业间通过价格调节、收入转移等方式避税。由于分支机构受控于集团,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地点、时间受人为因素影响,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二、评估指标参数
(一)造纸行业增值税税负率:2.38%-6.26%
(二)造纸行业投入产出评估指标参数
造纸行业投入产出评估指标参数明细表(一) | |||||||||||
产品名称 | 吨纸浆耗用原材料 | 吨纸耗浆 | 吨纸耗能 | 吨纸工资含量(元) | |||||||
麦草 | 芦苇 | 棉杆 | 美废 | 国废 | 木材 | 煤(吨) | 电(度) | 汽(吨) | |||
新闻纸 | | | | 0.70 | 0.80 | | 1.07 | 0.59 | 1013 | 2.30 | 114.50 |
铜版纸 | 2.80 | | | | | | 0.86 | 1.20 | 654 | 2.88 | 217.50 |
书刊 印刷纸 | 2.68 | | | | 0.80 | | 0.87 | 0.74 | 751 | 2.66 | 165.20 |
书写纸 | 2.53 | 2.26 | | | | 2.11 | 0.88 | 1.54 | 1022 | 2.14 | 190.20 |
白纸板 | | | | | | | 0.85 | | 392 | 1.93 | 62.00 |
涂布纸 | 2.80 | | | | | 2.06 | 0.68 | 1.45 | 881 | 3.35 | 480.00 |
生活用纸 | | | | | | | 1.16 | 1.54 | 1318 | 3.30 | 605.67 |
瓦楞纸、 瓦楞纸板 | 2.40 | | 2.00 | 0.70 | 0.77 | 2.50 | 0.94 | 0.31 | 421 | 1.97 | 51.13 |
包装用纸 及纸板 | | | | 0.70 | | | 0.93 | 0.56 | 610 | 1.92 | 50.31 |
其他特殊 用纸和纸 | | | | | | | 0.77 | 0.95 | 798 | 2.78 | 232.67 |
板纸与瓦纸产品投入产出参数表(二)
产品 项目 |
|
| 3200 板纸 | 板纸 平均值 | 2850 瓦纸 | 1760 瓦纸 | 瓦纸 平均值 |
吨纸浆量(T) | 1.04 | 0.93 | 0.93 | 0.97 | 0.93 | 0.90 | 0.91 |
吨纸汽量(T) | 2.24 | 2.04 | 2.21 | 2.16 | 1.98 | 1.96 | 1.97 |
吨纸电量(度) | 462.3 | 412.22 | 396.23 | 423.6 | 242.3 | 312.01 | 277.16 |
吨纸水量(方) | 25.76 | 21.79 | 15.49 | 21.01 | 13.66 | 14.03 | 13.85 |
(该企业的主要原料为美废和国废。国废出浆率为70%左右(68%-72%);美废出浆率为77%左右。)
三、评估方法
(一)税负率评估
1.企业与行业税负率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 企业与行业税负率评估模型
①
②分别计算各类别税负率标准差、上限、下限。计算公式为:
标准差为:σ 上限为:
X 为单个纳税人实际税负,
③确定“税负预警值”
税负预警值=
(2)评估方法
①评估指标
主体指标,主要包括应税销售收入、应纳税额、国民行业小类等指标。
辅助指标,主要包括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免抵退货物应免抵额、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各类进项抵扣税额结构情况等指标。
财务指标,主要包括期初、期末存货等指标。
主体指标是用来评估企业税负率与造纸及纸制品行业大类、小类税负率及其差异情况,辅助指标是用来评估税收政策和构成税负的各项要素变动对企业税负的影响程度,财务指标用来评估企业税负变动的内在财务因素。
②按照提取的应税销售收入、应纳税额、行业代码信息分别按照国民行业大类、同行业应税销售收入规模档次、国民行业小类等分组计算加权平均税负率,并计算出单个企业税负率。
③正常情况下,直接以某类别的税负下限作为该类别的“税负预警值”。但是,通过标准差计算的税负下限既有正数,又有负数,这种现象在统计学中是合理的,然而在税负分析中,作为负数的下限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因此,必须对某一类别中出现负数的税负下限,进行具体的分析与合理的调整之后,最终确定“税负预警值”。调整时,一般是参照行业大类之中,企业户数较多(掌握在30户以上)的国民行业小类的税负下限,或参照国民行业内其他销售收入规模档次的税负下限,确定该类别的“税负预警线”。
④筛选确定税负疑点企业。按照确定的“税负预警值”,作为筛选标准,将所在类别中的纳税人税负率低于“税负预警值”的,初步确定为税负疑点企业。之后,对税负疑点企业进行政策性分析,主要是考虑出口免、抵、退税款对税负的影响,消除这些影响后,如果企业税负仍然低于“税负预警值”,即最终确定为税负疑点企业。
⑤对税负疑点企业进行深入评估。通过辅助指标和财务指标进一步分析税负疑点的具体特征,确定疑点方向。对涉及进项税额的疑点问题,针对造纸行业“农产品收购凭证与普通发票、废旧物资发票、运费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等“四小票”用量较大的实际情况,依托票表比对系统、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深入查证有无虚开、虚抵“四小票”问题;对涉及销项税额的疑点问题,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征免界限等问题。
2.税负率与增值率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税负率与增值率评估模型
A、
B、
C、
(2) 评估方法
①分析指标。税负率、销项税率、进项税率、销售增值率。
②分析税负率与其相关指标的内在关系。
③分析造纸行业税负率的规律特征。通过对税负率计算公式进行相对数换算,可以直观的看到影响税负率的因素,主要有销项税率、进项税率、销售增值率等因素。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负率与销售增值率成正比例关系;销项税率与进项税率的差异情况也直接制约着税负率水平。造纸行业税负率的规律性特征,在于进项平均税率低于销项税率,形成政策性较高税负。造纸及纸制品业在未兼营其他产品的情况下,其销项税率为17%的单一税率;但进项税率比较复杂,主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海关完税凭证的17%、13%税率,农产品14.94%税率(由含税税率13%换算),废旧物资发票11.11%税率,(由含税税率10%换算),运费发票7.53%税率(由含税税率7%换算),以及少量的代开专用发票6%、4%税率等。
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造纸企业进项平均税率低于销项税率1个百分点左右,以废纸为主要原材料的造纸企业进项平均税率低于销项税率3个百分点左右。加之造纸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行业,生产工艺比较复杂,销售增值水平较高。因此,造纸行业的税负率水平应当较高。
3.税负变动率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 税负变动率评估模型。
(2)评估方法
①分析指标:当期与基期应纳税额、当期与基期应税销售额等,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
②根据造纸行业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状况,按照行业平均税负变动情况,确定税负变动率预警值。一般情况下,税负变动率预警值可掌握在-20%左右。税负变动率<预警值,可初步确定为疑点企业。
③对税负变动率疑点企业进行政策性分析,消除影响后,如果企业税负变动率仍然低于预警值,即可最终确定为疑点企业,进行深入评估。
4.税负率与毛利率变动率配比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 税负率与毛利率变动率配比评估模型
(2)评估方法
①评估指标。当期与基期应纳税额、当期与基期产品销售利润、当期与基期应税销售额等,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利润表(损益表)相关数据。
②一般来讲,毛利率和税负率是同步变化的,随着销售毛利(益)率的增长,增值税的税负会提高;反之,当销售毛利率下降时,税收负率也会随之降低。
5.税负率与应税销售额变动率配比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 税负率与应税销售额变动率配比评估模型
(2)评估方法
①分析指标。当期与基期应纳税额、当期与基期应税销售额等,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关数据。
②企业销售额变动率、税负率配比与造纸行业正常峰值不一致的,主要有两类情况:
一是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
二是销售额变动率与税负率均低于正常峰值。
③对销售额变动率与税负率进行配比分析,主要分析其是否经营正常,有无销售不入账、挂帐、隐瞒或违反规定多抵扣进项税额等问题。
(二)工业增加值评估
1.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 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
(2)评估方法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一般情况下,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为 1 ,对弹性系数<1的,可根据造纸行业一定时期的发展状况,确定一定区间作为预警值。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2.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 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
工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100%。其中:
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业增加值
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同行业工业增加值
(2) 评估方法
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的差异,如低于同行业工业增加值平均税负,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结合其他相关评估指标和方法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三)投入产出评估
1.原材料投入产出率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 原材料投入产出率评估模型
当期产品生产数量=当期原材料投入量÷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量
(2) 评估方法
单位产品原材料使用量是指同地区、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单位产品原材料使用量的平均值。对投入产出指标进行分析,测算出企业实际产量。根据测算的实际产量与实际库存进行对比,确定实际销量,从而进一步推算出企业销售收入。如测算的销售收入大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则企业可能有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与税收管理员的日常监控情况进行比较,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2.燃料投入产出率评估模型
当期产品生产数量=当期燃料投入量÷单位产品燃料耗用量
3.电(汽)投入产出率评估模型
当期产品生产数量=当期电(汽)投入量÷单位产品电(汽)耗用量
4.计件工资评估模型
按生产单位产品发放的计件工资计算。
当期产品生产数量=当期工资总额÷单位产品计件工资定额。
5.生产设备能力评估模型
根据不同规格的造纸设备的设计生产能力,作为计算生产数量的依据,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产品生产数量=单位设备生产能力×生产天数×设备台数
或,单台设备每小时生产能力×生产时间×设备台数
食品加工业
一、 行业征管难点
食品加工业企业生产方式与工艺流程一般都较简单,大都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采用碾磨、脱壳、提炼、分割、粉碎、晾晒、冷藏、冷冻、脱水、干制、腌制、炒制等方式进行初加工;精加工则是在初加工基础上采用真空包装、高温杀毒、成品包装等形式形成精制农产品。人工费用大、产品附加值低是该行业的基本特点。由于食品加工企业一般自己直接收购农产品等主要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又大多销往各地农副市场,收购与销售环节存在大量现金交易,导致购、销两头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很难监控。申报不实、虚抵进项、免税销售与应税销售相互混淆或人为调节税负是目前该行业的主要偷税手段。
二、评估指标参数
增值税税负参考值 | 销售收入变动范围 | |
食品加工业 | 0.7---6.2 | -50%----50% |
部分产品指标和参数
农副食品 参数 | 原料 成品率(%) | 单位包装物产值(元) | 每元工人工资产值(元) | 每度电 耗产值 (元) | ||
蔬菜腌制品 | 简制品 | 70% | 10 | |||
精制品 | 50% | 10 | ||||
咸烤笋 | 30% | 20 | ||||
干制品 | 25% | 10 | 15 | |||
雪菜 | 以咸头加工 | 60% | 25-30 | |||
以鲜头加工 | 30% | |||||
榨 菜 | 以咸头加工 | 70%-80% | 小包装75-90元,微型包装45元 | |||
以鲜头加工 | 50% | |||||
蔬菜 速冻品 | 豆类 | 67% | 21 | 13 | ||
菜类 | 52% | 16 | 7 | |||
水果类 | 43% | 13 | 12 | |||
笋类 | 31% | 13 | 12 | |||
蔬菜碾磨品 | 辣椒酱 | 90% | 13 | |||
辣椒粉 | 90% | 15 | 25 | |||
谷物 磨制 | 稻谷 | 68% | 40 | 29 | ||
水产品冷冻 | 带鱼 | 62/箱 | ||||
马胶鱼 | 60% | 96/箱 | ||||
鱼靡 | 42% | 150/箱 | ||||
鱿鱼 | 30% | 66/箱 | ||||
虾仁 | 45% | 110/箱 | ||||
出口章鱼 | 46% | 140/箱 | ||||
2004年生猪屠宰各项参数调查表(四川省)
产品类别 | 原材料类别 | 出肉率 | 动物检疫费(元/头) |
猪肉类 | 生猪 | 50% | 5 |
三、评估方法
为了评估企业申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选取了原料成品率、电耗、工耗、包装物耗用四个评估指标,测算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期初库存产品产量,换算出评估期产品销售收入,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对比,从而发现疑点问题。
由于农产品加工行业大多存在现金交易、消耗率差异大、违规使用和开具农产品收购凭证等问题,评估中还需要用存货查验、农产品收购凭证审核等方式来进一步查证疑点。
(一)投入产出法:根据原料与产品的产出比例测算产量和产值。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投入原材料数量×原料成品率
评估期产品销售收入=(评估期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量)×平均产品单价
分析方法:应用该模型能核对企业申报的销售额是否真实。如测算产值大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则要查证有无帐外经营、瞒报、漏报、迟报计税销售额问题。
(二)实耗测量法
1.电耗测算法:根据企业所耗用的电度数来测算企业的产值。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值=耗电总量×每度电耗产值
2.工耗测算法:以耗用的工人工资确定产值。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值=工人总工资额×每元工人工资产值
3.包装物耗用测算法:以耗用的纸箱、胶袋等包装物数量确定产值。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值=耗用包装物总量×单位包装物产值
分析方法:对不同产品,分别应用上述1个或多个模型核对企业申报的销售额是否真实。如测算产值大于其申报的销售收入,则要查证有无帐外经营、瞒报、漏报、迟报计税销售额问题。
橡胶行业
一、行业征管难点:
(一)税务机关对自产农产品产量、农产品的收购数量、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及收购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有效核实。一是农产品收购中存在大量的虚增收购数量和收购价格的情况,但税务机关难以核实。二是税务机关对农产品经营者所销售的橡胶初级产品是自产,还是向其他生产者收购后再销售,难以准确掌握和划分。不少农场不仅直接种植橡胶,生产橡胶初级产品标胶,同时也外购胶乳加工标胶,即存在同一人既属种植者又属收购者的情形。
(二)由于政策规定购进免税农产品销售按收购价以13%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销售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应换算成不含税价依13%计算销项税,导致 “毛利”低于13%的农产品出现大量进项税留抵税额,征扣倒挂。
(三)橡胶制品的生产主要是化学合成反应,工艺比较复杂,产品规格也很多,个别企业的生产工序多达30多道,税务人员由于缺少化学方面的专业知识,一直以来对这类企业的单位产品原材料耗用量、动力消耗量等投入产出指标是否准确难以确定。
(四)橡胶属于重要的工业原料,其国际市场价格波动频繁,且幅度大,天然乳胶价格低的时候4000多元一吨,高的时候可达10000多元一吨。在现行农业产品税收管理政策中,农业生产者直接销售天然乳胶是免税的,如果对市场价格不掌握,天然乳胶生产者很可能利用时间差虚增销售价格,使制品生产企业多抵扣进项税额,少缴税款。
(五)同类企业之间、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税负不均衡。经调查,乳胶制品企业的税负大多在4%左右,而某某企业(福利企业)的税负却高达10%,经调查分析是该企业涉嫌利用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钻空子,购进原材料时不索取进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造成其税负畸高,但却可以令上一销售环节不缴税。又例,某乳胶制品生产企业2002—2004年的税负分别为10.18%、1.84%、8.01%。
(六)国产天然乳胶和进口天然乳胶同属60%的高氨型浓缩乳胶,但国产乳胶目前普遍是适用13%的税率,而进口乳胶海关却按17%的税率代征,这造成生产同一产品的不同企业可能因原料来源地不同而导致税负不同。
二、评估指标参数
(一)橡胶农产品:
橡胶林每亩种植28-33棵橡胶树,每颗橡胶树每月产胶乳
(二)橡胶制品:
产品类别 | 销售利润率 | 成本利润率 |
胶手套 | 3% | 4% |
警用消防服 | 27% | 41% |
汽车配件 | 6% | 7% |
轮胎 | 负数 | 负数 |
评估指标 | 建议设定参数 | 波动幅度 | 评估指标 | 建议设定参数 | 波动幅度 |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 | 85% | 10% | 主营业务 成本率 | 88% | 10% |
成本费用率 | 10% | 20% | 成本费用总额利润率 | 4% | 10% |
净资产收益率 | 4% | 20% | 总资产周转率 | 3.5% | 20% |
应收帐款 变动率 | 6% | 30% | 存货周转率 | 70 | 30% |
应付帐款 变动率 | 6% | 30% | 应纳增值税 增长率 | 3% | 30% |
应纳增值税 税负率 | 4.5% | 30% | 工业增加值 增长率 | 20% | 30% |
应纳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 弹性系数 | 1.5 | 30% | 工业增加值 增值税税负率 | 50% | 30% |
三、评估方法: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
1.原材料。橡胶制品业生产的产品,其主要原材料就是天然橡胶或者废旧轮胎,品种单一,且占总原材料成本的90%以上,因此在增值税管理中原材料的耗用及价格分析非常重要。
(1)耗用:橡胶制品一般情况下都是批量生产,因此,用这一规格单个产品的橡胶部分重量乘产品数量得出的产品橡胶部分总重量与橡胶(或轮胎)耗用量对比,就可以验证产出与橡胶(或轮胎)耗用的匹配性,从而可以根据库存推测企业购进、销售的真实性。根据测算,1份乳胶的橡胶净含量是60%,也就是说,在没有损耗的情况下,1吨乳胶生产出来的乳胶制品中橡胶部分的重量应该是
(2)价格:天然橡胶价格是重要工业原料,利用网络等媒体很容易就可以查询到市场交割价格,税源管理人员可以定期对企业购进价进行对比分析。废旧轮胎的价格波动较小,鉴于废旧回收行业税收政策的特殊性,税务人员也要定期采集市场价格数据。
2.动力:橡胶制品行业动力的耗用也相对比较稳定,尤其是干胶制品和再生胶行业,用电量可以作为衡量生产量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乳胶制品的动力成本约占生产总成本的10%;一吨干胶投入生产需耗电100度左右;一吨再生胶产出需用电约1100度,如要制成胶板还要增加约800度的用电量。
3.化学添加剂:橡胶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学剂品种很多,量也很少,监控相对困难。但在乳胶和干胶制品的工艺流程中都必须经过一个硫化工序,这道工序必用的化学剂就是硫磺或氧化锌,而且用量在同种产品生产中也比较稳定,因此也可以将硫磺或氧化锌的耗用作为一个辅助的监控手段。
评估 指标 | 计算公式 | 参数 | 波动幅度 |
乳胶投入产出(同一规格产品)比 | (单件产品橡胶部分重量×产品数量)÷ (乳胶耗用量×60%) | 1 | 5% |
废旧轮胎投入产出(再生胶)比 | 再生胶产出量÷废旧轮胎 耗用量 | 0.75 | 10% |
(乳胶行业)动力成本率 | 动力成本额÷生产成本总额 | 10% | 30% |
(再生胶)吨耗电量 | 总耗电量(度)÷再生胶产量(吨) | 1100 | 20% |
食品制造业
一、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业
(一)行业征管难点
由于该行业的原材料大部分是收购的农副产品,而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是企业自开自抵的,所以,相当多的企业都存在着进项税额抵扣不实的问题。同时,由于这个行业原材料收购有一定的季节性,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易监控。
(二)评估指标参数表
成本项目 | 淀粉/吨 | 粉条/吨 | 粉皮/吨 | 液糖/吨 | |||||
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单位 | ||
主要 原材料 | 红薯 | 8.1 | 吨 | ||||||
红薯淀粉 | 1.06 | 吨 | 1.06 | 吨 | 1.41 | 吨 | |||
玉米 | |||||||||
能耗 | 电 | 360 | 度 | 320 | 度 | 100 | 度 | 231 | 度 |
煤 | 270 | 公斤 | 300 | 公斤 | 1500 | 公斤 | |||
气 | 1.5 | 吨 | |||||||
(三)评估方法
根据行业的生产经营规律,根据所耗原材料、动力定额来推算产品的产量,以产品产量和库存变动情况推算的销量,核实产品销售收入,最终评估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额是否准确。
1.投入产出率模型
原材料耗用数量=期初库存原材料数量+本期入库数量-期末库存原材料数量
评估产量=本期生产耗用原材料的数量÷单位耗用定额
评估期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数量+评估期产量-期末库存数量
评估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单价
2.耗电量模型
评估期产量=本期生产总耗电量÷单位产品耗电量
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数量+评估期产量-期末库存数量
评估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单价
3.耗气模型
评估期产量=生产耗用气量÷单位耗气定额
销售数量=期初库存数量+评估期产量-期末库存数量
评估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单价
二、方便面食品制造业
(一)行业征管难点
1.不开发票。方便面生产行业属于轻工业,其产品很多直接对批发部和消费者,所以销售一般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甚至连普通发票也不开具,造成销售难以掌握。
2.销售区域广阔。方便面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在一个地区的消费量有限,所以方便面生产行业要想增加生产量,必须在附近的几个省拓展业务,形成了广大的销售网络,在掌握起来有较大难度。
3.方便面单位价值较低。一般库存很少,从生产厂家一生产出来,就要装车向外地运送,所以其在实物形态上,难以很直观的掌握其生产的数量。
4.行业竞争激烈。每一个方便面生产厂家都要占领一定的销售区域,目前我省生产规模较大的就有四、五家,而且还有像白象方便面厂这样福利企业,造成方便面生产行业存在着比较残酷的竞争。方便面生产厂家不可避免的存在有偷税的主观愿望。
(二)评估指标参数
方便面/吨 | |||
数量 | 单位 | ||
主要原材料 | 面粉 | 0.08 | 吨 |
棕榈油 | 0.21 | 吨 | |
辅助材料 | 纸箱 | 根据不同纸箱规格,每吨产品耗用纸箱定额为118—1157个。 | 个 |
膜卷 | 膜卷每卷长度定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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