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复合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453号
发文日期:2009-08-21 | 全文有效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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