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7年第一册、总第八册)》的通知
国税函〔2007〕448号
发文日期:2007-04-26 |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印制了《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2007年第一册、总第八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各地税务机关办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的依据,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略 |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