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实物捐赠税种建筑业应扣未扣支出追补市政配套费存货损失土地价款抵扣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的通知

会协〔2008〕73号

发文日期:2008-10-15 | 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会计网校中华会计网校中华会计网校

  新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08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

二00八年十月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上一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职业道德守 ...下一篇:关于做好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