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从2012年起】
财预〔2012〕65号
发文日期:2012-05-30 | 全文有效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3号),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部分服务贸易实行零税率政策中有关预算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款中退税部分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资金从中央金库统一支付。
二、从2012年起,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10105项“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下增设01目“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具体科目及说明见附件。
三、免抵税款调库办法另行下达。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情况表 | |||||||
修订情况 | 修订后 | ||||||
类 | 款 | 项 | 目 | 科目名称 | 科目说明 | ||
新增 | 101 | 01 | 05 | | 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 | 反映从中央国库办理的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和按“免、抵、退”办法调减的增值税。 | |
| | | 01 | 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 | 中央收入退库科目。反映从中央国库办理的改征增值税出口退税。 |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