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关于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实施指引》的通知
鲁建标字〔2025〕6号
发文日期:2025-08-28 | 全文有效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推动工程造价管理高质量发展,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及配套各专业工程量计算标准(以下简称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实施指引),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应执行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非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计价活动,宜参照执行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
二、2025年9月1日前已发布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建设工程,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工程计价活动。
三、实施指引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标准造价”专栏公开发布,执行日期同2024版清单计价标准。实施指引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请向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反映。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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