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2年7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7号
发文日期:2012-05-29 | 全文有效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订了《2012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1)和《2012年7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见附件2)。
该两表使用了简化的货物名称,其范围与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相应税号的货品一致,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1.2012年7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序号 | 税号 | 产品名称 | 原产地标准 |
1 | 03054110 | 烟熏三文鱼 | 从原产于已与内地在2012年前签署优惠贸易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冷冻三文鱼制造,主要工序包括解冻、开边、腌制、风干、冷烟熏、切片及真空包装。 |
2 | 16010020 | 肠衣香肠 | 税号改变标准 |
3 | 19023090 | 其他面食 | 税号改变标准;或符合从价百分比标准。 |
4 | 19049000 | 预煮或其他方法制作的谷粒 | 税号改变标准 |
5 | 31021000 | 尿素 | 税号改变标准 |
6 | 71042090 | 未加工合成或再造其他宝石、半宝石 | 税号改变标准 |
7 | 71049012 | 其他工业用蓝宝石 | 税号改变标准 |
2.2012年7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序号 | 税号 | 产品名称 | 原产地标准 |
1 | 19030000 | 珍粉及淀粉制成的珍粉代用品 | 税号改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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