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简易计税征收管理类2017年度商品房地产转让售后回租方式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云南省关于明确免征土地增值税具体执行标准的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税务局 住建厅

云南省关于明确免征土地增值税具体执行标准的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税务局 住建厅 2024年第4号

发文日期:2024-12-25 | 全文有效

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16号)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具体执行标准公告如下:

我省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住宅标准继续按照《云南省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执行,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5日

上一篇:辽宁省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下一篇: 深圳市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