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房企行政职权个体工商户业主试点企业增值税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五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8号

发文日期:2022-04-21 | 全文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五批,附《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名称清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五批)-20220428210740470.pdf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4月21日

官方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 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 (第五批)的公告》的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六批)的公告》的解读
上一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 购置税 ...下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400-8778-367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