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房屋出租拆迁回建税收生态租入非转账方式抵债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部分出口商品适用退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部分出口商品适用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6〕6号

发文日期:2006-02-08 | 全文有效

法规详细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2006年海关商品编码进行了调整。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现就下列商品新的海关商品代码和适用出口退税率通知如下:


上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4年度享受外汇借款以税还贷 ...下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度蛇口工业区进口电力税收政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