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管理规程税金及附加应付账款应税范围买房送装修石家庄市税务局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发文日期:2018-06-15 | 全文有效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相关规定,我局对原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原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上一篇: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下一篇: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