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详情20231115
热门搜索: 税款代征混合计税判定购房时间年终奖 个税研发费加计扣除地方教育附加
当前位置: 财税法规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一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第一批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的通知

财关税〔2011〕78号

发文日期:2011-11-30 | 全文有效

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二五”期间中资“方便旗”船回国登记进口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关税[2011]63号)的规定,经审定,“十二五”期间第一批共有1艘中资“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具体船舶清单见附件。享受优惠的船舶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及相关规定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附件: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

  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资“方便旗”船舶清单

  

 

序号

中文船名

英文船名

建造完工

时间

船龄(年)

船型

载重吨

船籍

名义所有人

实际所有人

1

泰兴

TAIXING

19979

10

杂货船

22200

中国香港

TAIXING MARITIME COMPANY LIMITED

中波轮船股份公司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后有关出口退税问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赞比亚共和国政府对所得 ...
选中的关键字:
去百度搜索
搜索结果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