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士十字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2]1003号
发文日期:2002-11-25 | 全文有效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瑞士十字航空公司开通苏黎世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2002〕142号)转发给你们。对涉及的有关税收问题,请按照中瑞两国政府于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瑞士十字航空公司开通苏黎世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瑞士十字航空公司开通苏黎世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线的通知民航运函[2002]第142号
民航华北管理局:
根据中、瑞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会谈纪要的有关规定以及瑞士驻华大使馆
航班号:LX196/197
机型:MD11
班期:周二、四、五、六、日
航线:苏黎世—北京—苏黎世
具体航路及时刻以空管部门批复为准。自上述航班开始执行之日起,原以瑞士航空公司名义经营的苏黎世至北京往返定期航班取消。
专注房地产财税工作者数字化转型,为房地产行业提供财税咨询与数据治理方案
产品业务及商务合作咨询:13375386550
客服热线:0538-5012366
地址:上海 | 河北 | 河南 | 福建 | 新疆 | 山东 | 浙江 | 安徽
产品&数据支持:泰安协同软件有限公司 泰安数据产业技术研究院
财税服务支持:协同浦舵税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
税云服务平台
房税控小程序
备案号:鲁公网安备37090202000110号
All Rights Reserved 2019 by 协同财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