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公布已取消的4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发文日期:2015-11-09 | 全文失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自2018年6月15日起,此文废止。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现将已取消的4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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