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地下人防设施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01、地下人防设施是否属于房产税征税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即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这里的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是,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第一条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因此地下人防设施属于房产税征税对象。
02、地下人防设施房产税的纳税主体如何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对于人防工程,虽然其产权可能属于国家,但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这意味着投资者在人防工程的使用过程中获得了经济利益,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税收义务。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因此,人防工程作为地下建筑的一种,且通常具备房屋功能,投资者或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具体计税方式根据地下建筑的不同用途和地区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按照房产原值或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总的来说,人防工程需要缴纳房产税,具体税额和计税方式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确定。
文章来源: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