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这边有样板房售出,和业主签订了两份合同1.房屋买卖+硬装合同2.软装合同 其中房屋买卖和硬装我们开具了不动产大票,单独签订的软装合同应该如何开具发票呢?应税劳务或服务名称以及税率是多少呢?
安徽税务答复: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精装房(装修标准中包含家电、家具等),对其中的家电、家具不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对销售收入全额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9%,简易计税征收率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征收率5%。
文章来源:亿海地产建筑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