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计算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怎么按照最新规定计算?
答:新个税法下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例如下:
2019年1-2月份,小张在一家公司任职,公司给小张申报了个税,申报个税相关的信息如下:
1.税险前工资总额为12000元。
2.每月社会保险专项扣除1263元。
3.每月住房公积金专项扣除1440元。
4.每月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2000元、住房贷款10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总计3000元。
2019年1月份预扣预缴=(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12000-1263-1440-5000-3000)×3%=1297×3%=38.91(元)
2019年2月份预扣预缴:=(12000×2-1263×2-1440×2-5000×2-3000×2)×3%-38.91=38.91(元)
文章来源:中华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