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作一个国产设备投资项目,大致情况是:2002年经批准进行国产设备投资,项目总金额为1500万元,分两年进行。2001年应纳税所得为1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15%,2002年实现应纳税所得为200万元,实际投资额为7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15%,2003年实际投资额为800万元,应纳税所得为18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请问我公司两年中应如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谢谢!
答:根据贵公司提供的相关情况:
(1)2002年投资的前一年是2001年,其应纳税所得:100万 ;应纳所得税:15万;2002年应纳税所得:200万 ;应纳所得税:30万;国产设备抵扣限额:700*40%=280万;
2002年比2001年新增所得税15万;则2002年实际可抵扣的所得税为:15(15<280) ;尚未抵扣的“国产设备抵扣”为265万可以从2003起——2007年延续抵扣;所以2002年应该实缴15万企业所得税。
(2)2003年应纳税所得:180万;应纳所得税:59.4万;国产设备抵扣:800*40%=320万;
2003年与2001年比新增所得税:44.4万,可以从2002年尚未抵扣的265万中抵扣44.4万;
2003年与2002年比新增所得税:29.4万,但是上面已经抵扣了44.4万,还有15万,所以2003年的国产设备只能抵15万,这样,其实在2003年企业就可以不缴企业所得税了。而且,2002年的国产设备还有220.6万尚未抵扣完,可以在2004-2007年4年内抵扣。2003年的国产设备还有305万尚未抵扣完。可以在2004年——2008年5年内抵扣。
文章来源:中国会计网